但敢這樣打不是沒原因的...
因為一整個超級火大..
而且苦主就是小弟本人.....
事情發生在上星期六(9/20)晚上11:13分...
以下為事發經過....
百分之百真實..如有任何虛假之處
小弟願負百分之百的法律責任!!!!!!!
於9/20日時
當晚11點出頭
小弟與女性友人從台北縣泰山鄉成泰路往五股方向前進
由於那條路車流量較大..路又比較小條
在途經大窠橋(應該是這個橋名沒錯)時
遇到前方車流...我就慢慢停止在前車的後方等待車流移動
在停止後沒多久 後方隨即傳來碰一聲...
我下意識向後看 就看到一台計程車貼在我的車尾上
此時打P檔 拉手煞車下車查看
就在我下車的那一瞬間
對方隨即快速迴轉逃逸...
我當下馬上記下對方車號 890-EJ
並告知女性友人報警,驅車迴轉上前追趕
地點示意圖

由於那條路的車流量真的蠻多的..對方也逃不了多遠
就在成泰路一段241巷口被我截停(中間在他後方按喇叭 完全沒有停車的意圖)
我馬上再度下車 對方仍無下車的意思
我走上前敲對方玻璃 他把玻璃降下來後
"馬上傳來一陣撲鼻的酒味"
當下我就敢肯定 對方八九不離十是酒後駕車
我:你知不知道你撞到我的車 你還敢給我跑
對方:(慢慢下車..呈站不穩的狀態) 我那有撞到你的車
我:你要不要過來看
對方:我那有撞到..不然這樣啦 我給你一千塊 大家互相啦
我:XXX(消音) 誰他X的要跟你互相 我已經報警 大家等警察來以後慢慢橋
(此時女性友人在旁已記下台灣大車隊隊編為2566 直撥55688服務專線詢問得知車主登記姓名為"吳永興")
對方聽閒警察準備來時
開始顧左右而言他
此時我就站在他車頭正前方 不想再跟他講話
後來 他提意把車靠邊停放 不要影響到交通
(後方已經堵成一條線...)
我就略退二步 讓他把車開往右邊停靠
此時
對方全油門向前衝撞而來
我快速向旁跳開後開始徒步追趕
並在右後燈上方難以使用鈑金復原之處 以徒手留下凹痕記號
此時原想上車再追
並已打算若再被我攔停一次
我就直接拖他下車 讓他知道衝撞逃跑的後果是什麼
但此時女性友人
叫我不要再追 並把我手中的鑰匙拿走 我索興放棄
再度去電台灣大車隊55688
告知車禍發生與對方車隊司機酒後駕車
想詢問編號2566駕駛的連絡方式
但對方回答 此點必須等待警方行文後方可配合(這點我可以同意)
後來詢問 那是否可以請你用無線電告知對方我已報警 請他回來現場
對方回答他有試著連絡 但對方不回應
接著 台灣大車隊電話客服又說
編號破千的 素質都不太好
此時我心想 素質不好是我要負責還是你要負責
這樣是不是代表你知道他素質不好 還讓他掛你們的招牌??
然後出事情以後又一幅不干自己的事的樣子???
今天還好我人沒事 我人有事或他撞到路人的話 請問也是這句就能帶過嗎???
過二分鐘後警察到達現場
我告知警方所有經過 並至派出所做筆錄
事情目前到此 至今還未有進一步通知
若有接下來的消息會繼續在這篇更新
事後想說到那附近吃點東西再走
連永和豆漿的老闆娘都說 他剛剛看到經過 那個駕駛就是一幅酒醉站都站不穩的樣子
而這件事讓我感覺到最納悶的地方是
台灣大車隊自己知道編號破千的素質不好 還讓他們在路上跑
以前那種查身家 限定新車 限定非車行車(撞我的後來警方查出是車行車)的高水準到那了???
如果出事 不知道台灣大車隊又會是什麼處理態度?
今天我並不是對計程車運將或台灣大車隊有偏見
事實上 我也坐過不少次台灣大車隊的車 服務過程都很不錯
但這顆該死的老鼠屎 也讓我對台灣大車隊服務品質的招牌有了深度的扣分
另外 奉勸有乘坐台灣大車隊的人
叫車時盡量要求編號在千號之內的
千號以上的 運氣成份就會佔比較大了...
其實我的車損並不嚴重 我也很討厭做筆錄浪費時間
能現場和解的 只要雙方誠意達到共識都很好說話
但我最不爽的地方是
對方撞完後也不下車就迴轉逃逸 而且還酒後駕車
另外 當下的情況 女性友人由於受到驚嚇 並未將對方車輛以手機拍下...
也未有上前記下或取下對方職業證照的動作
(日後如果有人遇到計程車逃逸..攔停後這二個動作一定要先做..)
若是此一情況 我是否有辦法提告對方肇事逃逸與蓄意衝撞?
有圖有真相 車損照

撞擊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