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上次減薪之後,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776529&r=3&last=8182115
公司的業務還是沒有好轉,
所以老闆娘又再次提出減薪的策略,
可是這次我不打算再接受了,
因為這樣實在差太多,
連房貸都快繳不起了!
請問我該如何做?
我曾經聽說如果不接受資方減薪,
可以要求資遣,是真的嗎?
資遣費計算基準是以過去六個月的平均薪資來計算嗎?
又,這種情形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嗎?
又該如何申請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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