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kt wrote:請公司寫一個公文證明你那時要出差,而且是很久很久以前就排定的,去申請看看, 說不定可以過還有建議你去把戶籍遷到別的地方,最好跨區,如板橋遷到中和之類的或更遠一點,下次應該就不會再找你去...... 不需要這麼麻煩吧..小弟是在接到教召令之後馬上跟公司要求要出差寧可去大陸兩星期也不要去軍中六天...後來也只是拿機票到市公所給承辦人看一下日期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