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不都是到用戶那邊抄下電表的度數然後計算電費嗎?
有時候又會在網路上面看到有些減價時段的計費方式又不同。
例如幾點到幾點之間的離峰時間用電的電費就會比較少。
台電如果只抄電表度數的話,怎會知道曾經在離峰時間用電的電費?
像我們這些一般用戶,都是以非時間電價/非營業用這項來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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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燈用電
非營業用
(一)非時間電價
分 類 夏 月
(6月1日至9月30日)
非 夏 月
(夏月以外時間)
110 度以下部分 每 度 2.10 元 2.10元
111~330 度部分 每 度 2.87 2.54
331~500 度部分 每 度 3.85 3.09
501~700 度部分 每 度 4.11 3.24
701 度以上部分 每 度 4.47 3.48
營 業 用
330 度以下部分 每 度 3.61 2.87
331~500 度部分 每 度 3.85 3.09
501~700 度部分 每 度 4.11 3.24
701 度以上部分 每 度 4.47 3.48
註:1.公私立各級學校用電按非營業用電第一段單價計收(公私立國中小學電價按附表三電價計收)。
2.公用路燈按附表二電價計收。 3. 用戶因實施隔月抄表、收費,其計費之分段度數概加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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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時間電價比較適合尖峰用電愈少﹑離峰用電愈多﹑負載率愈高(即一定用電容量﹐持續用電時間愈長)的用戶,這要特別申請,聽說全台灣,沒有幾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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