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的女友,跟你借了五十萬,由你來還信貸;過了二年半,沒有還的意思,住著大樓養著店面,讓你節衣縮食地過著生活一窮二白,她接到了你的信件直接拒收退回,電話不接相應不理,人間蒸發…當年感情好又沒有寫什麼借據,現在…應該怎麼做?
leecc6256 wrote:有借據嗎?有的話 ...(恕刪) 沒借據…只有簡訊和msn的對話…但都沒有提到金額…每次提到錢的事,她就會哭,讓我不忍心問她要怎麼還我…分手後也一樣…到後來就乾脆不鳥我了@__@~
沒有白紙黑字,如果樓主真的要的話,可以問看看簡訊是不是能當法院審理的證據。談錢傷感情,親兄弟明算帳,這是很現實的問題。不管情人還是家人朋友,金錢有往來,其實就很容易傷感情。我最常見的作法,就是借錢以後,當作這筆錢沒了。對方肯還,當作賺到。畢竟彼此的交情比錢重要。要是遇到那種交情沒有錢重要的情況呢?那以這種交情,根本就不需要借錢給他。借人家錢之前最好就先考慮到對方不還的情況。有金錢往來,真的很容易影響感情。
秋水寒 wrote:沒有白紙黑字,如果樓...(恕刪) 嗯,可能是我真的太單純了…當時覺得彼此感情很好(事實上也是如此),是自己不忍看她總是為錢所苦才去辦信貸借她的,現在回想起來,其實那個時候開始,就有徵兆會要不回來了…她要求我拿現金給她…所以沒有什麼通聯記錄。我有問過她有沒有需要寫借據,她又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問我是不是不相信她…唉…心軟,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