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所知..如果檢調或是警方有足夠的證據....都可以申請搜索票..不需嫌犯同意..就可以到嫌犯家找更多證據..那為什麼要得到嫌犯的同意才能查帳呢..??如果說因為帳戶有關係到個人權益而被保護的話....那警方跑到家裏搜索..不也算侵犯到個人權益了嗎..??這個問題雖然是最近新聞延伸出來的....但只是好奇這樣的流程..希望不會有政治文..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