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補助我們購買NB
一個月二千塊,補助三年。
但卻要求我們簽切結書。要求我們將每個月的補助款併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
且軟體需為合法,公司不負使用非法軟體之責任
這樣合理嗎???
我不想簽這份切結書!但我該怎麼反駁???
請各位幫幫忙~
takeshid wrote:
一個月二千塊,補助三年。
簡單!!才區區2000*12*3=72000
直接挑明跟老闆講 我不爽簽
如果老闆不接受 離職書就送給他
讓他懊悔沒能留住你這位英才 加油 大大提起你的氣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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