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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還是改不了吃屎的本性

如題

先PO一個AI摘要.......



AI 摘要

在網路被公然辱罵,您可以準備好相關截圖證據,親自前往鄰近的警察局派出所提出刑事告訴。

一、確認是否符合提告要件
妨害名譽在法律上主要分為兩類,網路罵人通常涉及以下其中一種:

• 公然侮辱罪(刑法第309條):對方使用髒話或抽象謾罵(如人身攻擊、罵三字經)。必須符合「公然」(3人以上群組、公開貼文或公開論壇等不特定人或多數人能見聞的場所)及「特定對象」(大家看得出是在罵你)。

• 加重誹謗罪(刑法第310條第2項):對方透過文字、圖畫散布不實的「具體事實」來毀損您的名譽(例如造謠您私生活不檢點、涉及不法等)。

• 注意:如果是雙方一對一的私訊罵人,因不符合「公然」要件,通常無法成立公然侮辱罪,但仍可考慮民事求償。

二、提告三大步驟與注意事項
1. 完整蒐證(黃金期 6 個月)
• 期限:必須在「知道被誰罵」的 6個月內 提出刑事告訴(自知悉犯人起算)。
• 截圖:將罵人的留言、貼文完整截圖。畫面需包含網址(URL)、帳號名稱、完整留言內容、發布時間以及前後文對話,切勿只截取單一對話框以免斷章取義。

2. 前往警察局報案
• 帶著雙證件及印好的截圖證據,到鄰近的派出所(例如您所在位置附近的警局)製作筆錄,向警方表示要對對方提出妨害名譽(公然侮辱或誹謗)告訴。完成後記得索取「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 如果對方是匿名(只知道帳號不知真實身分),警方或檢察官後續會發文向國內平台(如 Dcard、PTT 等)調閱 IP 與註冊資料來查明身分;若是境外大型平台(如 Facebook、Instagram、Google 等),因個資與跨國隱私條例,較難調取 IP,可能增加追查難度。

3. 後續偵查與民事求償
• 警方做完筆錄後會將案件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傳喚雙方開偵查庭。
• 在偵查或審理期間,雙方若有意願可以談和解。若沒有和解,您也可以在檢察官起訴後至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民事侵權時效為知道損害起 2 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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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先生19樓的截圖與前後文,
有ID,有辱罵的字眼,
其實已經涉及到公然污辱了,

我已經截圖了。

對方不想提告,
或許只是認為這是小事,
你自己要知道進退。

但如果你硬要把小事搞大,
那就怪不得別人了。

該先生不知道有沒有想過,
你公然污辱的對象是兩位女生(ID都清楚可見),


如果這兩位女生都決定拿著截圖等證據去警察局報案,
而且一個在北台灣,另一個在南台灣,

如果警方受理,
你是不是要南北跑?

當警方把案件呈上去的時候,
檢察官看完之後,
證據充分,
就會開偵查庭,

然後你就要再南北跑一次,
親自去跟檢察官說明,

檢察官聽完雙方的陳述之後,
就會決定起訴或不起訴,

如果起訴的話,
你大概還要南北跑法院好幾趟,
因為宣判之前,

法官大概會詢問雙方有沒有意願和解,
如果雙方願意的話,
調解庭就會另外約時間,

如果雙方不合解
或是和解喬不攏的話,
到時就會依據犯罪情節來宣判,
而這個宣判只是刑事而已,

後面你還要面對民事的求償。

請問,
你是真的吃飽太閒嗎?


對你比較有利的狀況是不起訴,
但就算最後不起訴,
你還是得南北各跑2趟,
一趟警察局,
一趟是偵查庭。


換句話說,
你未來會不會面對一連串的麻煩,
取決於對方兩位女生要不要對你高抬貴手,


做人吶,
尤其是一個男人,
那麼小鼻子小眼睛的,
對方已經放過你了,
你還像潑猴罵街一樣的死纏爛打,

社會事不是你這樣處理的,

你是不是沒受過教訓?
所以想嘗嘗看?
2026-09-30 11:07 發佈
說真的啦,
你如果太閒的話,
可以去抓蝨母相咬,

三娘教子的三位姑娘已經放過你了,
想要息事寧人了,
你卻還像一隻瘋狗一樣的死咬不放,
你覺得你有理嗎?

你如果覺得你有理,
要不要請檢察官跟法官評判一下?


另外,
我也要奉勸其他人不要搧風點火,也不要為虎作倀,
畢竟你們選擇站隊的是一個犯罪嫌疑人。

到時火會不會燒到你們身上,就不知道了?




整件事的起因,
我依照我所瞭解的部分大致說一下,

某位女生只是在留言區跟其他女生說~~把男人當成高等生物,妳會失望。


這句話,
並不是針對某個特定的男人說的,

誰知道有個自詡為高等生物的男人,
聽到這句話之後就坐不住了,

但他又提不出反駁的理由,
所以只能針對該女生的留言扯一些有的沒的,


老實說啦,
從我身為一個男人的角度來看,
女生說出的這句話,並沒有傷到我,

畢竟每個人的認知不同,
而且她說這句話的時候,
也不是針對我,

那身為高等生物的我何必自己對號入座呢?
不隨便歇斯底里,這才是一個高等生物的行為,
不是嗎?


但有個男人自己對號入座,
卻又沒辦法提出合理的邏輯來反駁,
然後只能用尷尬的ㄏㄏ來掩飾自己的無能。


但這位男生知道嗎?

當別的男生看到女生說這句話的時候都一笑置之,

而你卻煞有介事的自己對號入座的時候,
其實已經證明了你的智商比一般男人低,

一個智商低的男人能夠成為高等生物嗎?


再者,
都已經事過境遷了,
女生對你蓋樓截圖公然污辱的公審行為,
都在其他人的勸告之下,
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了。

反觀你卻還像隻瘋狗似的死咬著不放,
自己沒有理,還不饒人,

你所有行為,
其實只證明了你離高等生物還很遠,

因為很難想像會有高等生物,
為了一件本來就不是針對自己的小事,
故意挑起衝突,掀起軒然大波。


你這一連串的無理行為其實是在打臉你自己,

一個高等生物應該是具有高度理性的生物,
而不是像你這種沒事找事、歇斯底里的生物,

如果你想證明男人是高等生物的話,
就好好看看其他男人是怎麼面對那句話跟這件事的。

不要因為你自己一個人的行為,
就讓"男人不是高等生物"在你身上得到應證,

你的所作所為只是在丟你自己跟其他男人的臉,
你知道嗎?
有些話原本不太想說的,

因為我想說對方既然自認是高等生物,
應該可以經過自我辯證的程序之後,
再達到自我反省的階段。

但我可能想錯了,
對方並沒有那麼高等。

怎麼有高等生物,
會把別人待人處事的修養,
當成是向自己認錯呢?

葉問看過沒,
當初金山找去葉問家裡踢館的時候,

剛開始葉問再三推託,

這不是因為葉問不敢跟金山找打,
而是老婆大人在旁邊,

但金山找還是一味的挑釁,

直到葉問的老婆跟葉問說.....不要打壞家裡的東西,
葉問才同意跟金山找比武。

但就算同意比武了,
剛開始的時候,
葉問還是一直讓著金山找,

任憑金山找一直出招進攻,
葉問只是躲避跟防守,
卻不反擊。

直到老婆叫小孩出來跟葉問說~~媽媽說你再不還手,家裡的東西都要打壞了。

這時葉問才開始出手修理金山找。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
千萬不要給臉不要臉。


對方願意對其他不相關的人說道歉,
有時候只是因為修養比較好,
有時候只是因為比較會體諒其他人,

就如同有時候家裡的老人,
上下車比較遲緩的時候,
車主會跟被擋道的路人說聲抱歉一樣。

做人要有同理心。


話再說回來,
也不是跟你道歉,
請問你到底在囂張什麼?



最後,
你自己之前在第一棟公審的樓,
最後結尾說這件事到這裡就好,

結果隔了幾天後,
你又重新蓋一棟樓,說對方認錯了,
?????
你有事嗎?
你不是打臉你自己嗎?

你要公審別人之前,
要不要先看看你自己是什麼德性?



當初某女蓋一棟樓,
一整棟樓都是該女公然用影射以及不堪的言詞來辱罵其他人,
而且被罵的不只一個,
是很多個,
至少有7-8個,
而且甚至連對方的父母也受到言語的攻擊。


結果你卻認為該女的這種針對性極強且涉及多人的公然污辱行為,
不算什麼,
甚至你還站隊那個女生。


但今天你卻因為一個女生,
沒有針對性而且也沒有辱罵特定人的一句留言,

你就連續針對3個女生,刻意製造衝突,
並挑釁的把對方的ID公開示眾,極具挑釁的蓋樓公審,

一前一後對照,
你這種非常明顯的雙標行為,

你真的認為你自己有理嗎?
你真的認為你自己沒錯嗎?

你們這群抱團取暖的高等生物,

有沒有想過你們自己幹的是什麼事?

標準有沒有一致?

你們說過的話,
會不會變成迴力鏢打回你們身上?


最後,
我雖然不想對號入座,

但我想說的是,
如果好人討厭我,那我才會覺得難過,

但如果是包含那位大嬸在內的所有抱團取暖的高等生物討厭我的話,
我不會介意,
甚至還會引以為榮,

因為這代表我跟你們這些雙標的生物不一樣,

而且我人生的目的,
也不是要來討你們喜歡,

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

跟我在01有過口角,看我不順眼的生物,
應該可以組好幾個籃球隊了。

但我還是活得好好的,

而且你們越看我不順眼,
就代表你們越在乎我,
越放不下我,

沒有我,你們可能就活不下去了,

所以我就好心點,
繼續讓你們討厭吧。




剛剛找到短片了,
看電影...............



兩位都吉他的話,他要分別跑兩地的警局做筆錄,
以他的工作地點來說的話,有一個地方比較近,一個比較遠,
另外他的值班時間是六、日、一、二,這裡有伏筆只能私下說,
報案時的筆錄,不管警察有沒有主動問是否需要調解,都表示需要,
這樣警察函送到地檢署後,地檢署會等調解庭先開,
這樣他又要跑兩次調解庭,照樣一個比較近,一個比較遠,
當然調解可以不參加,但是被吉拒絕調解,代表沒誠意,印象就差了,
台灣的司法是自由心證,印象差會有什麼後果,就自己想像了,
如果調解不成,這時兩地的地檢署會把責任往外推,
(確實說只有一地,因為另一地沒得推)
呈報到高檢署,移轉到被吉的案發地的地檢署,那應該就是他工作地點所屬的地檢署了,
這時反而兩位原吉要牽就他的地點了,但較遠的原吉可以選擇不出庭,
原吉比較近的那一方最好出庭,一來可以看看他的德性(這裡又有伏筆),
一來電視螢幕上顯示他的個資時,可以默記下來(這裡又又有伏筆),
幸好以他工作地點的地檢署,案量比較不大,大約一年內可以有結果。
總之,他要跑2次警詢筆錄,2次調解庭,1~2次地檢署,看有沒有併案?
蕉敢神經 粉大條 wrote:
有些話原本不太想說的...(恕刪)


不知道有沒有關鍵字

吃瓜群眾路過
蕉敢神經 粉大條

大哥想吃什麼瓜? 可以私訊跟我說。[笑到噴淚]

2026-09-30 17:49
Rico_wen

剛剛知道原因啦[謝謝]

2026-09-30 17:50
daveking wrote:
兩位都吉他的話,他要...(恕刪)

首先我想謝謝dave哥願意回文,
來補充跟糾正我在另一棟樓所提到的跟司法有關的程序問題。

你比較有經驗,

你說的會併案,
我沒想到,
這是我的疏忽。

不過我不想因為你的回文,
而給你或其他朋友帶來麻煩,

因為你可能會變成對方遷怒的對象,
尤其當對方雞仔腸鳥仔肚的時候,

所以如果你不介意的話,
我們私底下溝通就好。
蕉敢神經 粉大條 wrote:
首先我想謝謝dave...(恕刪)


我知道啦

那個兮兮早被我黑名單了
蕉敢神經 粉大條

OK,既然大哥已經瞭解事情的大致來龍去脈,那就好了,因為不想給大哥帶來麻煩,所以剩下的就交給小弟我了,大哥在旁邊繼續吃瓜就好。[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6-09-30 17:53
A_M_D

我遇到亂罵的,也都是直接黑名單阿

2026-10-03 18:11
其實知道我個性的人,
大概都知道我不喜歡給朋友帶來麻煩。

畢竟我自己的事,我不想拖朋友下水,

所以我不願看到我的朋友,
因為我而惹上麻煩。

如果願意把我當朋友的話,
私底下或是精神上支持我就足夠了,


這在之前我針對某女蓋的樓,
我在蓋樓的第一層,
就已經說過我不希望把朋友扯進來了。


因為我不想把麻煩帶給我朋友或是那些把我當朋友的人,
所有麻煩到我這邊就好。


這其實也是我跟你們這些抱團取暖的生物之間的不同。

你們認為有越多人來你蓋的公審樓,幫你讚聲,幫你公審其他人,
你會越得意。


但我不這麼認為,

因為一個真心對待朋友的人,
會先考慮一件事...........朋友如果攙和進來,後續可能會遇到什麼麻煩?我會不會害了朋友?


因此自己的事,自己解決就好,
能夠私底下解決當然最好,
否則也要盡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這也是當初我勸那些女生當事者放下,讓樓沉了的原因。

但因為你的無理挑釁,
所以讓樓又浮起來了,
甚至你還蓋了另一棟樓來挑釁,

因此始作俑者是你,
不是別人。

所以你們這群抱團取暖的高等生物,
指責別人的時候,
不妨先看看有幾根手指頭指著你們自己?


除非真的是太過分了(就如同上次某女蓋樓公然辱罵多人的事件),
否則不用無限上綱到蓋樓公審別人,

如果還想藉著蓋樓來吸引一些是非不分、狼狽為奸的同夥來幫自己讚聲,
那就真的太幼稚了。


公道自在人心,

01閒聊版大多是出過社會的人了,

只要不是存著雙標跟偏袒之心,
誰是誰非?
誰想小題大作?
誰想無理取鬧?
誰想得寸進尺?

我想絕大多數的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還是葉問那個例子,
有時別人給你臉,
不是因為對方怕你,

而是對方的修養跟包容,
遠超過你的想像,

做人要適可而止,
千萬不要給臉不要臉。


時間也差不多了,
我該去準備晚餐了。
打這麼多,是發生什麼大事
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我只是滑壘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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