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政府強制取消10%的額外收費這和租稅沒有任何關係,反而造成消費對立及政府威信的喪失這10%收到老闆口袋,開發票還是要繳稅沒有服務費這種說法外帶的照收10%,名不符實應該像麥當勞之類的一樣,照牌價收費我去美國,大多吃這種,不用考慮多付多少錢小費,也能精準控制預算
要餐廳不收服務費當然可以啊,就是把每道餐點的錢都加10%而已,換個名目還是要收你錢。最好笑的是,絕大多數收服務費的餐廳,只不過就是讓你點菜,再把菜端上桌給你而已,跟一般小吃店的服務完全一樣,是有額外服務了什麼?餐飲業者巧立名目亂收費,政府一直都當成沒看到任由業者在亂搞。
vivahuaweip30 wrote:最早以前的台灣餐廳用餐絕對沒在收服務費的 最早是多早?日治嗎?那時應該是沒有,日本到目前也普遍沒有這種文化。台灣呢,我的印象五十幾年(我有記憶開始,更早不知道,不好說)前,這話題像現在一樣三不五時拿出來吵一吵,10%服務費以前習慣叫小費加一。我比較認同日本那種清清楚楚的收費方式。不過,賺多少,什麼名目,是朝三暮四的問題,菜單上若服務費有標註,就不涉欺瞞,輪不到政府管。二十年前住98105的時候,一碗越南河粉標價不到四塊錢,多數人直接給五塊,非強制,也見過都不給小費的。市區高級鮮蚵餐廳不給大概行不通,那些服務生薪水很低,靠小費維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