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再社群販賣一些物品
全新二手都有 最近遇到一件消費糾紛
就是我去年十月賣了一個二手SWITCH給一個網友
收到一個月前網友 使用都很正常
然後一個月後說壞了 想要我全額退款
因為時間已過太久 我覺得問題不在我身上
我就拒絕退款 然後就是惡夢的開始
網友就直接拿著我當初給他的匯款戶頭跑去警局提告詐欺
然後也沒收到通知 是我12月要去轉帳發現不能轉
打去銀行行員才說你的戶頭被列為警示戶凍結了
我先去當地的派出所詢問 他們叫我只能去找當初備案的警局
我去了 那邊警察也是要我等檢察官通知
上網查了一下 這種警示戶要解除 最少要半年起跳才可能
有的可能會拖個一年兩年 問題是我現在資金完全不能動
只能跟家人朋友借 短期還可以 長期我覺得周邊親人朋友可能也不太願意了
問題是我真的不是詐欺 而且紀錄都有留 不知有甚麼方式可以比較快解除
不然每個月的車貸房貸基本開銷 都快被壓死了
歐克力 wrote:
就是我去年十月賣了一個二手SWITCH給一個網友
收到一個月前網友 使用都很正常
然後一個月後說壞了 想要我全額退款
因為時間已過太久 我覺得問題不在我身上
多少錢???
退一退
趕快和解
總比上法院
搞好幾年好
雖然不是你的錯
但搞好幾年,不死也重傷
「大千世界,無掛無礙, 自去自來,自由自在, 要生便生,莫找替代。」
歐克力 wrote:
檢察官通知
小弟有再社群販賣一些...(恕刪)
那就跟檢察官講
一切都好談
可不可以安排調解
法律問題Q&A
Q:有沒有什麼可以快速解決訴訟的方式?
A:
利用調解制度,由第三方介入,聽取雙方意見後,取得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促使調解成立,解決紛爭。因為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之罪,只要調解成立,告訴人也就是騎士A願意撤回告訴,表示不告了,就能結束本案,
Q:調解的方式?
A:
一般來說,調解之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大家都知道的鄉鎮市調解,另一種就是最近幾年推廣的偵查中轉介法院調解。
Q:什麼是偵查中轉介法院調解?
A:
主要是利用法院的調解制度,就是案件進到地檢署,由檢察官確認當事人雙方都有調解之意願後,若尚未開庭,會發函給法院及當事人,安排擇日到法院調解室調解;若雙方都有到庭,也都同意調解,這時候就會直接帶當事人雙方到法院的調解室,進行調解,不用改天,當日經由調解委員之居中搓和,讓當事人把各自的主張及需求提出,若能達成一致,調解成立,以上開的妨害名譽案件為例,被告願意道歉或賠償,告訴人也願意接受,直接填寫撤回告訴狀,再將此調解成立之結果及資料轉給檢察官,加速案件之處理,告訴人能及時得到應得的賠償,而被告因此犯後態度之悔意,也能取得較佳之處置,他們的糾紛也一次性的解決,不用常跑地檢署或法院。
「大千世界,無掛無礙, 自去自來,自由自在, 要生便生,莫找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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