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stosais wrote:「繁體字」、「簡體字...(恕刪) 都是漢字。日本用的,1946年日本政府頒布《当用漢字表》,將使用率高的漢字編輯列表,作為公文、媒體等文字的表示範圍之用,計1850字。1981公告《常用漢字》,追加196個新的漢字。因為各地使用的有差異,用繁體、簡體、日本漢字來分辨,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