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民法繼承編刪除兄弟姐妹特留份的議題甚囂塵上。少數人製造的大聲量加上沉默的大多數,方向就這麼定了。訴訟實務上的確有很多兄弟姐妹訴訟爭產的案例,社會結構變遷,兄弟姐妹不往來的情形也很多。其實,我們和我們的上一代,歷代祖先,已經是不一樣的人了。以前的人兄友弟恭,長幼有序。我們這一代,是暴烈衝突,六親不認。打虎親兄弟是古代的智慧,現代的我們已經無法體會前人的想法了。可憐啊!時代的巨輪不會停止,明明知道未來不會更好,就像一台失速列車,但也無可奈何。
lawtaipei wrote:訴訟實務上的確有很多兄弟姐妹訴訟爭產的案例,社會結構變遷,兄弟姐妹不往來的情形也很多。其實,我們和我們的上一代,歷代祖先,已經是不一樣的人了。以前的人兄友弟恭,長幼有序。我們這一代,是暴烈衝突,六親不認。打虎親兄弟是古代的智慧,現代的我們已經無法體會前人的想法了。...(恕刪) 不會啊只要沒有利益衝突 還是可以兄友弟恭的所以主要還是利益問題在於父母賺太多錢給哪個小孩 哪個就可以躺平
刪了特留分,若沒遺囑,兄弟姊妹還是有應繼分的,不會充公的.特留分的規定是在卡遺囑的. 主張刪特留分的只是想遺囑優先,因為自己的財產用遺囑分配,為何還要被特留分卡住,不能全權做主?若沒遺囑,當然就照民法規定的繼承順位計算應繼分.若法定繼承的四個順位的人都不在, 一定要寫有效遺囑,否則真的就歸國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