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後來發現,
真正有價值的能力,
往往不是證照,也不是頭銜。
而是:
快速看懂局勢
聽得出話外之音
在混亂中抓到重點
這些能力,
在錯的地方只會被消耗,
在對的地方,會被主動找上門。
這樣的能力用處不大
太多次經驗是我看懂了
需要大家一起討論後續該如何處理
聽完要跟別人討論事情
(只有我看出來講解的人講了一半實話)
反而會被認為不配合,認為別人沒有必要誤導,要認真配合對方才是
持續發生這種事,後面會連發現問題都不想講出來
講了會變成被攻擊的目標
這樣的能力用在哪好?
最近一次比較有印象的事情是發生在報案後
案件處理一半,中間換人處理
後面接手的這位要隨便結案
前面的人已經處理3個月,被調職
後面接手馬上要結案
我從後面這位講的內容發現他在騙我
(跟前面那位調查的方向完全不一樣)
跟對方委婉說我知道他處理方向不對
告訴他我得知的內容
對方還用委婉的方式告訴我
萬一我去申訴了,前面那位認真處理的人
會因為他們的處理流程而被處罰
我能怎麼辦呢?
不想害認真負責的人
只好摸摸鼻子讓接手的這位用錯誤的理由結案了
這件事讓我徹底了解
偷懶比認真做事更重要
會偷懶的往往案件結案率更高
會騙人的往往績效更好
真正有價值的能力是學會如何偷懶跟如何騙人而不被多數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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