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八十歲媽媽還在照顧五、六十歲的腦癱兒,我都快哭出來了,
一個母親耗盡一生照顧生病的兒子,完全沒有選擇,直到她用極端手段來終結這一切,
親手解脫雙方的枷鎖,得到的卻是法律審判,這就是法律。
新聞許多患上重大疾病或事故的,親屬多選擇不急救,讓病患能減少急救時的折磨,
要是沒康復,活死人拖著一個家庭耗光後半輩子,值得嗎?
現在面臨重大時刻可以選擇,那二、三十幾年前呢?
進步、思想開放的社會絕對有討論空間讓安樂死解決這些問題,
讓公投讓民眾選擇。
照護癱兒50年累垮!8旬母「紅包塞嘴」悶殺 律師:是愛也是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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