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召會69會所,那個色情牧師邱晴暉,搞完我處女之後,我內褲流血三次,他嘲笑我爸、頂嘴我媽,最重要是他那個外遇老婆譚利亞,跟我媽頂嘴。哇,真的是了不起的基督徒!邱晴暉以前是我的服事者,我們差18歲,然後我爸說,「我家女兒被他害死」,我爸雙腳掰咖,主要是很多弟兄姊妹還不覺得怎麼樣,實在是對召會非常失望。
錄影,錄音跟他們和教會所有接觸都要這樣做妳若是被強暴的收集証據去報案妳這樣沒証據在網上說可能會被對方告最好先停筆,刪文,找個律師好好諮商之前版上也曾有一位從小就跑教會的年輕女生上來發言她大學剛畢業想出國讀書但是教會裡一直給她壓力要嫁給一個大她很多歲的的男教友她感受到很大群體壓力也不知所措但她的社交就只有教會離開教會她也很害怕一群人不斷跟她洗腦怎樣才是對,聽話後來她鼓起勇氣說不不知妳幾歲教會女孩很容易被教的很聽話感受到不對但又不知怎麼了,也不會反抗記住,只要妳內心會反抗也感受到不適的人際關係,就是錯的,要勇敢,保護自己這部電影看一下
雖然我不去聚會所很久了,但我知道裡面的人大部分是好人。好到我覺得在裡面壓力很大,所以遠離了「祂們」。相信你如果有證據,應該可以去提告。但如果連名帶姓的公布別人的個資,卻只是個人的感情問題,小心反而會被告。
清舞非揚 wrote:但如果連名帶姓的公布別人的個資,卻只是個人的感情問題,小心反而會被告。...(恕刪) 她被告過了啦!去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她所提的人名「譚XX」,就可以查到了啦,110年家庭暴力防治法被判拘役110日,易科罰金、緩刑3年,現在緩刑期滿,重出江湖了
ovw1642 wrote:台北市召會69會所,...(恕刪) 有問題就去收集證據去提告,不太懂你特別創一個帳號,然後一直抨擊台北市召會是什麼意思。每個團體本來就有好人也有壞人,如果你真的是信仰耶穌,那你應該是看到神,而不是看到人。更不會用情勒的方式,拿整個教會,包含愛神的人,與你所謂的壞人共同受辱罵。台北市召會有10幾萬人,全台灣召會加起來也有20~30萬人,甚至還有國外召會的更多人,難道因為你遇到的幾個壞人,就要抹滅所有愛神的基督徒嗎?我從小也是在召會長大,也看過各種各樣的人,很多人確實是因為自身利益才進到教會,為了食物來白吃白喝、為了擇偶、為了交友、為了生意上往來的客戶...等等,但就跟所有團體一樣,都有好人跟壞人。因為一些緣故,後來我走不過我心中的坎,現在也沒有在教會了,但如果你真的是個基督徒的話,再怎麼對人失望,也不要忘記你心中的信仰,與對神的信心。雖然我覺得你根本不是,因為以你文章內的內的說法,很多都跟召會不符合,例如召會根本不會有「牧師」這個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