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 SONY 在高鐵的計程車側身 BRAVIA 的廣告
廣告本身不錯還蠻精緻的
但是這兩天看到這廣告伴隨出現的畫面是.............
計程車紅燈右轉,非左轉燈左轉
開路肩間跟機車爭道
或是直接停在機車等待區
不然就是在路上高速危險超車
以上等等的危險行車行為
現在看到SONY BRAVIA的廣告出現
心理都亂不爽一把
難道SONY沒有考慮過,廣告載體本身行為
帶給民眾不良的觀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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