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跑拆屋還地流程

原本我跟隔壁就有圍牆區隔,但是界址已不在,所以說界址也不知道在哪裡
直到去年,隔壁 從他家的三合院在旁邊增建鐵皮屋,增建就算了 直接把柱子立超過圍牆
當初他們增建時候,我有錄影,請隔壁先去鑑界 再來蓋也不遲,隔壁直接說 不然你去告阿

當下我馬上去申請鑑界,過2個禮拜來測量(此時鐵皮屋機完工),測量當天,隔壁就開始嗆聲說,誰越界誰就自行拆除,我越界我要拆圍牆,他越界他要拆鐵皮屋,測量完隔壁越界15平方公尺=4.5坪左右,隔壁就開始輝說測量錯誤

然後我開始找地方立委都有律師諮詢,慢慢寫拆屋還地訴狀拆屋還地範例照這範例填寫,送最近的法院,我這邊最近是簡易庭,我就送簡易庭
範例中,我們不知道隔壁土地所有權人是誰,所以我們先去地政調閱隔壁土地謄本第二類,因為個資所以只會寫姓氏**,還有我方的土地謄本,法院會算出爭議的土地價格多少,我方需要繳多少裁判費

過2個禮拜收到法院裁定,請我去補正被告的土地謄本,這時就可以拿著法院裁定單子去地政申請被告的土地謄本第一類,所以資訊全名都出來,寫民事補正狀給法院並繳1000元裁判費

再過2個禮拜收到法院要跟地政來測量需要繳4000元測量費,再過2個禮拜來測量,當然以現在技術跟上次鑑界位置差不多,隔壁就開始飆罵測量人員,但是測量人員事後跟我們說,他們已經見怪不怪
然後法院寄成果圖給我,我把寫民事準備狀,把成果圖寫的編號A 圍牆 編號B建物 寫進去

接下來開始等待地政製作成果圖,我大約等待6個月,才收到第一次要去開庭通知
當然囉,開庭隔壁就開始說我跟地政勾結,以前鑑界界址是在我家之類,是他好心退讓給我們蓋圍牆,
第二次開庭,隔壁就說民國80年重測,測量跟我方勾結,所以才會導致地籍線變更,這點法官會去調查
第三次開庭,一開始法官就說這案不用拖了,今天辯論完 就等下次宣判
等了約2禮拜,法官說不用去,網路查就有了
主文就寫被告要把編號A B拆除並將該部分土地返還予原告

當然囉,隔壁當然不爽,所以上訴,大約宣判後過1個月,又收到法院通知單,說隔壁上訴跟上訴理由,這次更扯,寫我跟一審法官勾結...
二審就要去地方法院了,經過2次準備程序1次言詞辯論,宣判 駁回被告上訴 YA


接下來就是要送強制執行囉
2025-06-30 19:08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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