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李明旭有金錢往來的要注意 這個人言而無信

我跟這人有金錢糾紛 後面搞消失
不得已我就提告侵占
對方知道自己被告 主動要跟我和解
和解的內容大概就是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把錢給我
我這邊就要放棄告訴權
本想說我能順利把錢拿回來 提告不成或是和解都無所謂
但我後面被擺了一道 對方並沒有按照和解書所說的 如期把錢給我
誇張的是 電話設定拒接 還說如果繼續打電話騷擾他就告我

我不知道我後面能不能順利把錢拿回來 但這麼惡劣的人必須要讓大家知道

這個人住台中 身份證字號是B1246開頭
2025-06-15 17: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李明旭 金錢
辛苦了!
. wrote:
這個人言而無信


下次記得
不是正妹 不要借他錢
因為 正妹不還錢 還可以用別的方式還.
普通人不還錢 . 還有什麼方式還?~我是想不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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