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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政府對打詐幾乎束手無策

現在臺灣最嚴重的案件,不是兇殺案,不是傷害案,應該就屬詐騙案,前兩者基本上都找的犯案人,只有詐騙案幾乎都抓不到主嫌及幕後集團?

基本上網路詐騙,有些牽涉到交付網銀帳號密碼的人頭戶,有些是用騙術假冒司法人員誘騙你涉入洗錢,要你把財務交付保管,有些是面交,有些是轉帳,面交除了當場逮人,錢要追回的機率可能不大,有些是因為求職誤入陷阱,要你提供帳戶或網銀密碼提供測試,被抓的永遠都是被騙的人頭戶,主嫌與背後詐騙集團始終抓不到,重點是被騙的人頭戶既是受害者又被認為是詐騙者,真是無辜冤枉,幾乎都被判刑。

但是如果轉帳,除了被第三方轉出領取,怎會抓不到人?

其實,要徹底解決網路詐騙,不是沒方法,只是政府不做而已。

我的建議是,網路轉帳,這筆交易一律由銀行監管7天不得提領,提供至少7天的安全期,類似拍賣網站的付款機制,確認無人反應報案,收款帳戶才能提領。

有人會說萬一有急用該如何?做法是出示帳戶本人證件,確認身分臨櫃提領,並切結確認資金來源無誤,並非不明帳戶轉入,至少這樣不會被當成人頭戶而不自知了,如果簽了切結書,再把轉入款項交給不明詐騙人,有受騙者報案,卻又發現有不明來源帳戶資金轉入,那就是確實涉及詐騙行為。

其實打詐不是不能根除,而是政府做的實在太被動。
2025-06-15 15: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何政府
bbvvccjojotv wrote:
我的建議是,網路轉帳,一律由銀行監管7天不得提領,提供至少7天的安全期,類似拍賣網站的付款機制,確認無人反應報案,收款帳戶才能提領。
有人會說萬一有急用該如何?做法是出示帳戶本人證件,確認身分臨櫃提領,並切結確認資金來源無誤,並非不明帳戶轉入,至少這樣不會被當成人頭戶而不自知了,如果簽了切結書,再把款項交給不明詐騙人,那就是確實涉及詐騙行為。

不用束手無策

別國的手段

認真學習就可以了

新加坡政府與銀行業者已實施多項反詐措施,例如:「緊急止付」機制,當客戶懷疑帳戶遭盜用,可立即凍結資金;「資金鎖定」機制:允許客戶將部分資金設定為無法透過網路轉出;多家銀行派員進駐警局詐騙防治中心,即時溝通疑似詐騙案件資訊與協調,以便提醒與勸告受害者不要受騙轉帳。

為因應此困境,《反詐法案》授權警方在合理懷疑民眾將匯款給詐騙集團,且其他勸阻手段無效時,可向銀行發出 「限制令」,暫時凍結受害者的轉帳權限。

此外,多家銀行已派員進駐警局詐騙防治中心,確保即時資訊交換與帳戶凍結處理,以便在最短時間防止受騙資金轉移到國外無法管轄的帳戶。
「大千世界,無掛無礙, 自去自來,自由自在, 要生便生,莫找替代。」
天國一輝小寶寶 wrote:
別國的手段
認真學習就可以了

哇塞!寶,很ㄉㄧㄤ喔!
咱們的政府跟國會,本身就已經是最大的詐騙集團了
打詐?你要他們這些政客如何是好啊~
wow-ouch

[偷笑][偷笑][偷笑] 你知道得太多了。

2025-06-17 14:29
npnpnp1979

[100分][真心不騙]

2025-06-23 17:15
抓不到頭有什麼用,都抓領錢的車手而已,而且被害人也拿不到賠償金,除非抓到一件關個20年以上才會有用
wow-ouch

詐騙送鞭刑是唯一解。

2025-06-17 14:30
A辣愛怕跑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5-06-23 9:21
bbvvccjojotv wrote:
其實打詐不是不能根除,而是政府做的實在太被動。


沒有人會打自己人的啦
把全國資源都用來打擊政敵了,那會花心思弄詐騙
會咬錢來給你的老鼠 你會把他抓起來關嗎?
你去看那些詐騙的 有被抓了7次還可以在家繼續騙 然後被抓第8次的
為什麼? 選舉要錢呀 任何花費都要錢! ! 錢不香嗎?
抓到這些詐騙的.....只要繳那些不法所得 就不用坐牢! ! 緩刑 輕放

這就是為什麼政府不好好嚴懲的原因.....


最該死的 最會害死人的 就是那些詐騙犯
我黨做的事是只能放手去做,幹麻束手?
因為連高官講話都是在騙
2025/02/17 19:40:51
經濟日報 記者葉卉軒/台北即時報導

行政院主計總處17日發布2024年12月和全年薪資調查,在企業加薪潮帶動下,去年實質總薪資、實質經常性薪資皆由負轉正,且總薪資平均數更首度突破6萬大關,達60,984元

你的薪水有60000嗎???

高官講這種話不是詐騙
不然什麼才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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