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簡單說 反正對方欠我錢
會提告是因為跟對方之前是透過聊天APP聯繫
後面一直無法聯絡到對方 最終只好提告
提告後 對方收到到案說明 就主動現身了 並希望要求和解
我看對方應該是怕被告很有誠意想和解 所以我簽下了和解書
和解書的內容就是6/1之前把該給我的錢都給我
另外就是我確認收到款項後自願放棄對於對方 民事 刑事的告訴權
直到現在對方沒有履行把錢給我 而且我也給對方足夠時間的緩衝期了
6/1至今這些天 就是各種推託之詞 什麼手上沒錢 再給點時間什麼的
另外當初提告之後 並沒有開庭 法院那邊覺得就是債務糾紛 不算是刑事侵占
所以後面我如果再提告只能告民事了 是嗎
這是我第一次告人 本以為會很順利逼對方還錢
沒想到還有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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