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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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經濟部標準局新竹分局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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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詢問已結案,到5/5遲遲未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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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發信再次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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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本案會依商檢法裁罰。
「我們還是要確認無誤,不然罰錯了,也不行」
上面長官還要再看過一次,確認沒問題才可
幾時能公布?不知道!自己上網看
好奇問一下,該給都給了,已經確認無誤了!怎麼還會有「不然怕罰錯了」的問題?這句話聽起來怪怪的!感覺好像是有人在裡面動手腳的意思?
不然為何會有這句話「不然怕罰錯了」!
你們既然已確認無誤,怎麼還會有「不然...」?
以及目前最新的違規名單是到4/28,這麼久~還沒看到我檢舉的,這是怎麼回事呢?
該要如何面對呢?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