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病照護勞保」,更精確地說應該是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傷病給付中,針對住院治療期間需要照護的補助。以下針對這部分進行說明:什麼是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傷病照護補助?當勞工因遭遇職業傷病而住院治療,且經醫師診斷住院期間需要他人照護(不包含入住加護病房或隔離病房),在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的同時,可以一併申請住院治療期間照護補助。請領資格:被保險人於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期間。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或因工作罹患職業病。因該職業傷病住院治療中。經應診醫院醫師診斷,於住院治療期間需要他人照護。已請領或可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傷病給付。未入住具有加護或隔離性質的病房。給付標準:按住院治療且得請領職業傷病給付之日起至出院日止,按日發給1,200元的照護補助。如何申請:申請時需檢具下列文件,經由投保單位(若已退保或投保單位歇業等特殊情況,可自行申請)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住院治療期間照護補助)申請書及給付(補助)收據。傷病診斷書正本:需載明入出院日期及住院期間需要他人照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雇主及目擊者證明、出勤及請假紀錄、領薪紀錄等。如為交通事故,首次申請時需填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陳述書,如有警察等機關處理,可附上「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影本。注意事項:照護補助僅限於住院治療期間,不包含門診或在家休養期間。入住加護病房或隔離病房期間不予補助。請領傷病給付及照護補助的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務必在時效內辦理。總而言之,「傷病照護勞保」指的是在勞工因職業災害住院治療期間,若經醫師診斷需要照護,可以額外申請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項目,以減輕勞工及其家屬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