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FB收購物品,刊登一段時間後有某一個賣家跑來詢問。詢問當天同意販售價格跟面交時間,地點雖有些不確定,但有指定地點。隔日賣家突然反悔告知商品優先賣給其他人,原因是另一位買家是整套購買,因此優先販售給對方。雖然放鳥真的很不爽但這樣的行為真的屢見不鮮可惜法律只有民法可以要求對方履約以外好像沒有刑法可以提告?不知道01大神有沒有相關知識可以參考或有案例可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