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新手發文事情經過如下:阿公有三個兒子(大伯.我爸.叔叔)我大伯最近跑來家裡吵說阿公生前過戶(約民國98-102年)給我爸(現在再我的名下)的透天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就過戶給我爸是違法的,現在吵說要告我爸,請問這樣具有法律效力嗎?題外:阿公以前就被大伯騙錢說要去做生意被他發現,所以生前才提早把透天過戶給我爸,我叔叔拿現金,然後我阿公過世後我媽怕我爸被騙所以直接過戶到我的名下
因為你提到,你父親拿房子,叔叔拿現金,所以確定是阿公生前過戶的嗎?用贈與還是買賣?你們有出錢或稅金嗎?如果是身後才過戶,去查一下「特留分」,如果是生前分配財產,不知道你父親跟叔叔拿到多少財產,大伯可能告不成,但可能會去國稅局檢舉漏報贈與稅?印象中,國稅局很硬,漏報這種都是連補帶罰的。
美狗隊長 wrote:阿公以前就被大伯騙錢說要去做生意被他發現現在吵說要告我爸,請問這樣具有法律效力嗎?我阿公過世後我媽怕我爸被騙所以直接過戶到我的名下 你贏定了直接跟大伯說歡迎來告到時把大伯騙阿公錢說要去做生意的事全部抖出來,看誰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