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懂法律的大大 關於侵占罪

今天回家收到一張法院傳票
當場嚇了一跳...
又看到侵占罪
心又冷了一下,
我是個標準的膽小鬼 所以壞事都不敢作也不敢想,怎麼會去侵占別人東西
東想西想也想不出來我到底做了什麼事..
後來仔細一看 原來是證人傳票(好險,不過腦細胞已經死了好幾個了)

依照電話打去問書記官 他說因為是偵字案 所以案情不公開
後來又看到傳票上寫待證事由: 被告XXXXXXX(英文姓名) 侵占
我才猛然想到我今年一月份時 因為手機sim卡不見,被盜打快8仟多塊
我有去網路警察局報案 也有去申請通聯紀錄
發現都是國際電話 裡面有幾筆國內電話 我依照號碼打去 結果都是外籍人士接的
所以我推測應該是被外籍人士盜打電話了....
只是時間過了半年 我也忘了這回事
是接到這傳票才想到的


我想請問 抓到人不都是由警察通知嗎?
我要準備什麼東西去作證?
侵占是公訴嗎?
因為我只想叫他賠償我電話費就好了
2008-07-24 15:3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律 大大
會不會又是詐騙集團啊?
(沒辦法,國內實在太多了)

書記官那邊的電話是依照通知上的還是自己有另外去查
先把這部份弄清楚比較好吧
已經查過104了
電話確定是真的
請直接去警察局詢問 即可
就算被騙還有警察背書
侵占不是公訴罪哦!
抓到人不一定會由警察通知呀,如果警察把案件直接移送到地檢署,且因為你之前有去報案的話
警察就不會再通知你了。
地檢署現在傳你當證人,應該就是要釐清你掉了手機的事!
證人的話有證人旅費可以領哦!要記得!
如果還不相信的話,你可以先自己查地檢署的電話,打他們的總機,直接請總機轉即可!
不至於是詐騙啦,因為要騙的話,就要你匯錢或是去提款機了。
通知開庭沒有要騙你錢,所以應該不至於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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