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再提起民事訴訟(法律好像是六個月內,我不太清楚)法庭判決勝訴後,如果再不還錢,就再委請律師向法院申請債權,然後再申請強制執行。通常兩個結果一是還錢一是不還錢不還錢有不還錢處理後續的方式走司法程序最好問律師不要問網友
01 新招看幾分鐘廣告後,才能發文。這是誰想出來的爛招術? XDDDDDDDDDDDD如果要走法律途徑,可以找律師。(也有免費的)我爸爸 和我都是直接去法院。法院會有人教你如何寫公文。甚至,根本還不到法庭 公開審理階段,法院就會幫你處理完畢。只不過,你必須勤勞一點 自己多跑幾趟。(我曾經被法院 開嘲諷技,法院的公文寫法,不像軍隊。 哈哈哈!)
我建議您先嘗試發送存證信函,明確告知對方借款金額、借款時間,以及要求其於一定期限內還款。存證信函具有法律效力,可作為日後訴訟的證據。若對方仍不還款,則建議您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雖然訴訟程序較為繁瑣,但您可透過匯款紀錄等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