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在討論最近的房價聽他們說「雜歸年前」(十幾年前的台語)一棟透天只要3、400萬,但現在房子都貴得誇張什麼的但是我心裡在想 「雜歸年前」不是指10~19年前嗎那時候房子怎麼可能那麼便宜,實際上應該是3、40年前吧!所以好奇「雜歸年前」也可以用來指稱20年以上,並且可以當作「幾十年前」來用嗎?
四十幾年前鄉下地方,一幢透天賣二十幾萬的比比皆是。那不能怪是人為炒作,純粹是國家銀行利率問題,當然政府沒有好的作為,比如說當時所有的地都很便宜,而政府卻放任財團不斷地吸金,且不斷的買地增建來養活自已,慢慢的形成今日這樣局面。炒作是有,但是那是人類資本自由行為,有人缺錢需要賣房,就跟有人缺錢要賣血是一樣道理,絕不能說是買的人錯了。在當時我們只能說政府毫無積極作為,他們可以廣建國民住宅,廣建豪宅別墅(那也是人民需求阿),只要是公家做的就可以擬訂價格出售,這樣可能房價會緩漲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