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事故後雙方車子修好了,傷口也好了,如果私下談和解也有去警局寫和解書,先和解在跟對方強制險公司申請理賠這樣可以嗎?
有沒有規定和解後就不能在申請了?
申請前我們雙方沒給對方一毛錢
Taro Milk Tea wrote:
機車事故後雙方車子修...(恕刪)
按理來說是不行,因為保險公司理賠給你的一個要件,就是他要能夠從對方身上拿回來。
這也就是代位求償的意思,所以今天出了事情,保險公司就先理賠給你,省掉你自己去求償的過程,雖然說保險公司有沒有辦法跟對方拿到賠償是保險公司的本事,畢竟他們有很多律師團在做這件事情,所以他們通常都很有信心!!
但是如果你跟對方達成和解,那麼等於對方已經獲得不用再賠償的理由,那麼保險公司可以用來跟對方請求金錢賠償的條件就消失了~
所以只要有保險,保險公司都會叫客戶一定要報案,有報案的紀錄,之後就可以用來上法院跟對方求償~只要被保險人沒有明顯的過失跟瑕疵,通常保險公司都會幫忙處理~~
但是我還是要提醒一下,保險公司真的不是做善事的公司,我自已的經驗是,如果你有一點沒有按照他們的流程,它們也有同樣雄厚的律師團來不理賠給你,所以很多人保了險想說就沒事了,事實上申請理賠失敗的情形還是滿常見的~
宇宙中有近乎無窮的星星,地球在其中就像沙子一樣的渺小,而我們則是比沙子還要更渺小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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