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儀貞 wrote:請問有什麼掛號是必須本人親自簽收的嗎?因為是有關訴訟信件,已寄去多次有簽收不確定是不是本人簽收,不太確定對方有沒有收到,或是可以在信封上囑咐必須本人簽收?感謝各位不吝賜教 法院的公文應該是本人簽收不確定可以打電話確認非常重要的,也可以親自送去台灣也沒有多大你也可以在信上寫如果收到請回信或回電不然到時可能被法官傳喚簽收會有簽名或印章留存,郵局那邊可查你寄去這麼多次,對方應該是不想理你不然至少會跟你講一聲
吳儀貞 wrote:請問有什麼掛號是必須本人親自簽收的嗎?因為是有關訴訟信件,已寄去多次有簽收不確定是不是本人簽收,不太確定對方有沒有收到,或是可以在信封上囑咐必須本人簽收?感謝各位不吝賜教 我舉我的例子。 我是透過 郵局 發 存證信。對方不鳥我, 我直接帶法院的人 去找他。 XDDDDDDD法院 真的有強制處分的能力。 XDDDDDDD對方原本嚇我 要讓我跑法院跑不完,他真是白癡, 我和法院 早就 交手許多次了。 XDDDDDDDD我退伍後,根本不怕官員的。 XD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