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去年離婚,有一個小六的孩子
然後,法院把監護權判給前姐夫
最近放暑假,姪子到姐姐家不想回去
前姐夫撂狠話說:姪子不回去就走法律途徑
但姪子就不想看到爸爸和後媽,不想回去
這樣姐姐會有有事嗎?
小馬尾Pony wrote:
姐姐去年離婚,有一個...(恕刪)
請姪子先回去,重新找律師再打監護權官司
監護權改定與轉移是什麼意思?保護孩子權益最重要!
maxboss wrote:
你不知道現在判監護權
都要先經過社工幾次探訪評估過才會判嗎
既然社工都已經探訪好幾次,怎麼還會發生小孩不願回到父親身邊呢? 還是你知道樓主的姪子原來是想跟父親的,後來反悔了? 社工探訪好幾次,所以就可以說小孩不願回到父親身邊不是社工的問題也不是法官的問題而是小孩的問題嗎?,至於是不是母親在慫恿誤導小孩使其不願回到父親身邊,我只能根據樓主的原文客觀認為是小孩主觀不願回去,所以這我也不方便評論,說到我之前以經濟條件做為判定依據,的確太武斷和落後,但是並不是從來沒發生過,我讀大學時的法律通識課程老師的確是這樣教的,事隔多年已經落伍了,但是父母雙方經濟條件的比重大於小孩的意願仍是不爭的事實,法律明文規定只有年滿二十歲以上(現在大概是18歲)才有權選擇跟父親還是母親,難保有過份据泥於條文的法官認為小孩意願重要性最低,去科普一下法律網站就可以知道國中以下小孩意願幾乎都不會被法官納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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