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去包膜遇到詐騙 被騙了3萬多塊 馬上請議員幫忙協助 順利把對方告上法院 當時法院告訴人竟然有10幾位 這只是有證據成立的 還很多沒成立的沒到法院
當時全體告訴人與被告談好分期還款 至今還款日已過了幾天 密了被告也不回 找不到人
有人知道接下來我們該怎麼做嗎?
寄存證信函然後再到警局告詐欺嗎?
還是有專家知道還有什麼辦法🙏
sh0916758078 wrote:
還是有專家知道還有什麼辦法
https://zhelu.tw/post/put-someone-into-debts
sh0916758078 wrote:
當時全體告訴人與被告談好分期還款 至今還款日已過了幾天 密了被告也不回 找不到人
有人知道接下來我們該怎麼做嗎?
這應該是調解程序的結果,可以當成執行名義嗎?(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建議你可以去法院諮詢服務問問,接下來該怎麼做
司法院聯合服務中心
如果債務人已經脫產或無財產可供執行,你們也是要不到錢的(多半都是這樣的結果)
只是完成這個法律程序可以讓他這輩子不要想跟銀行有往來
sh0916758078 wrote:
當時全體告訴人與被告談好分期還款 至今還款日已過了幾天 密了被告也不回 找不到人
有人知道接下來我們該怎麼做嗎?
寄存證信函然後再到警局告詐欺嗎?
還是有專家知道還有什麼辦法🙏
你跟一個詐騙犯和解的結果就是
他繼續騙你 ...
你只能花錢找徵信公司處理了
幫你把人找出來交給你!!
新聞說打詐新法:
未來懲詐原則是「騙愈多關愈久」,詐欺金額達一千萬元以上,
最重可處十年徒刑,得併科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三人共犯,或使用網路、冒名政府名義詐欺、深度偽造詐欺,
有複合式詐欺手段者,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犯三次不得假釋,
同時新增「窩裡反」條款,犯罪者自首或自白協助溯源追查,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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