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dy1111222 wrote:可以用什麼理由說服?想用一年免贈與244萬分兩次去銀臨櫃轉給兒子與孫子,是否會被國稅局關心? 實話實說就可以了關心會怎樣嗎???一年免贈與244萬不是合法的嗎???
數學算一下。244 / 2 = 122122 / 50 = 2.44白話文。一年 52 週。除去 2 週過年放假。每週發給兒孫薪資 2.44 萬元。「我」在想 ... 需不需要打這種字 - -以下開放報名 ( 誤 )
錢這種東西你給親屬, 每年有額度免贈與稅是要登載的銀行問你是銀行端的登載行為等到你要報稅的時候, 跟國稅局的登載行為, 2邊對應符合, 沒有問題, 你沒登載, 國稅局也會因為銀行紀錄登載(自然人憑證), 贈與超過規定額度, 才會找你解釋跟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