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問題

想問下大家,剛剛在預覽繳納稅金的時候,
發現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所得,
不夠扣到上限20.7萬,
這個是什麼原因呢?是因為執行業務所得不能列入扣抵嗎?
2024-05-07 1:5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綠政司規定,不要問那麽多。
雖然我無法解答版主問題

綠的執政
稅還是要小心 太可怕了!
有空多問問 這幾年開小中大企業的 多少被叫去喝茶
喝一次茶的費用是
自營業的都是幾十~幾百
小企業 幾百~幾千
在上去就不說了~
稅務人員業積獎金賺飽飽.....
納稅義務人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所得分為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

利息所得、租賃所得、權利金所得、財產交易所得、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退職所得外,其餘的所得都屬於「其他所得」。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7萬元,當然只能從薪資所得扣除.

薪資所得沒超過20.7萬只能扣除實際薪資所得額.FYI.
其實可以打電話給國稅局
他也不會問你是誰
放心問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