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鄭華娟離世! 親妹2年前遇車禍驟逝 怒揭法律兩大漏洞

https://tw.news.yahoo.com/60%E6%AD%B2%E9%84%AD%E8%8F%AF%E5%A8%9F%E9%9B%A2%E4%B8%96-%E8%A6%AA%E5%A6%B92%E5%B9%B4%E5%89%8D%E9%81%87%E8%BB%8A%E7%A6%8D%E9%A9%9F%E9%80%9D-%E6%80%92%E6%8F%AD%E6%B3%95%E5%BE%8B%E5%85%A9%E5%A4%A7%E6%BC%8F%E6%B4%9E-004421221.html

她提到的問題點不錯。。。

1. 目前為止,台灣的交通法律對交通公司的刑事責任為『零』,以致交通公司負責人可以完全脫責」。
2. 「旁系親屬按中華民國現行法規,沒有民事訴訟追訴權」,批評台灣法律歧視單身且無直系親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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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一段提到:
「整頓交通巴士公司集團的營運法規;別繼續危害用路人安全,並要求負起所雇用司機肇事、巴士公司負責人需負連帶刑事責任」、「改善民法194條,對歧視不婚不生單身國民的內容,以達成多元平權的目標」,
2024-03-25 10:52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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