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詢問政府,但還是想問問看其他勞工
我的薪資一個月是30000元,月休8天,遇到過年月份多三天是國定假日,等於該月月休11天,而我在過年三天出勤,該月少休國定假日的三天,這樣我的薪資會是33000多元(未扣勞健保)嗎?
如果是該月正常休11天,但過年三天出勤的話,還是薪資只算原本的30000元嗎?等於過年的假日移到該月的其他日期,所以過年出勤也沒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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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八仔 wrote:
已詢問政府,但還是想...(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