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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文號:臺教社(一)字第1120910288號
一、有關赫綵設計學院相關短期補習班疑似違反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規定一事,本部業再次函請相關地方政府進行查察,並將於查核完畢後回復您。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
感謝您對本市補習教育的關心,有關您舉發本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3號10樓、10樓之1、之2、之3、之5、之6、之7「 私立赫全電腦有限公司附設赫全電腦短期補習班」,疑似違反補習班相關規定一案,回覆如下:
(二) 本案業經本府於112年12月8日前往前開班址稽查,查獲該班有契約書、收據及師資等班務不符合規定,業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