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照組:
貿易商、投資客、仲介、黃牛
常見定義:
貿易商:網拍、代購、貨物商行、實體店鋪、批發 …
投資客:房屋土地、股市...
仲介:房屋、人力、媒人...
黃牛:演唱會、公共交通等電子或實體票卷轉讓行為
性質:
貿易商:自由市場,看準供需問題,從中抽取利潤
投資客:自由市場,看準供需問題,從中抽取利潤
仲介:自由市場,看準供需問題,從中抽取利潤
黃牛:自由市場,看準供需問題,從中抽取利潤
相同處:
貿易商:買來賣阿;幫他賣阿。
投資客:買來賣阿;幫他賣阿。
仲介: 買來賣阿;幫他賣阿。
黃牛: 買來賣阿;幫他賣阿。
警察:帶走!

黃牛: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有罰則! 非針對黃牛定義)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社會秩序維護法
對照上述為何會有這些差異?或"黃牛"的🈯向型定義?
再勞請各位網友能幫忙解答,在這邊先獻上20點 ………………..
維基百科_黃牛
新聞:
「台北寶可夢中心」開幕直擊!不少限量品秒殺完售,皮卡丘特典卡排隊人潮擠爆信義區
延續討論: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5052038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652492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4602737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5551714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5330574 <== 有八奈圖
問題(因素、關鍵名詞) :
限量:同授權、同需求(合法範圍)
票卷:例如便利商店可代販售,並收取非公開的銷售條約;非票卷買賣亦有"黃牛"存在。
合法登記:已違法,無法登記;或另有登記法規,待查。(拼接碎片1)
行為:已推翻,重疊合法行為。或非"定義黃牛"之非法行為。
插隊:非黃牛專屬行為
稅金:如能合法登記,繳交稅金,即合法化?待查。(拼接碎片2,但無明確指示)
單一來源:佔有單一來源(拼接碎片3,如成立,可能使源端違反公平交易法的壟斷行為)
授權:其中單方授意即可 (拼接碎片4,權利耗盡規定規範或第一次銷售原則;@4F)
囤蛋:已推翻,有指向性(全國法規資料庫_刑法251 @6F)
托:(大陸用詞:事先串通的人) 黃牛根本是被製造出來的!?待查。(拼接碎片5)
需求:有需求 必需/非必須需求? 同授權,
破壞秩序:同插隊;亦有重疊於合法與不合法之間
壟斷:同單一來源、囤蛋,非黃牛專屬行為。
資訊不對等:已推翻,責任不僅在黃牛。
利益:同需求、同授權(@11F)
詛咒:高比數仇看"黃牛",影響社會甚至國家;但"黃牛"一詞無法精準框選。
短期獲利:短期獲利,如同賭博;亦有風險;同資訊不對等、同插隊(@chatGPT)
討論:
1. 為什麼需要"指向性"?
2. 稱號的對應?
3. 法律的有效性、目的性?
4. "黃牛" 是動詞、名詞還是形容詞?
5. 黃牛不是奸商
如果沒有確切的指向性指定黃牛行為,名稱即不存在;
或是蓋擴都叫黃牛,黃牛即可成為合法行為。
比如說 "機車的人"、"盤子行為"、"你很某某某" 等名詞或專有形容詞是有指向性目標,
在法律上有公然侮辱判例可參考;被檢舉"黃牛" 只能規避黃牛行為的罰則,
如果黃牛行為存在,但又與對照組分別不出差異,等同黃牛即是對照組名詞
如果只是觀感不佳,花心思定義了法律又約束不到,其目的性亦不存在。
探討黃牛也是探討對照組?
行業別分類是名詞,行業行為是動詞,行業屬性參照是形容詞;
皮條客是名詞,名詞不違法,但從事行業行為不被法律認可,這也就是有目標指向。
如果沒有探討出 "黃牛"的指向性行為,尚無法定義"黃牛"是動詞、名詞還是形容詞。
那黃牛是否依存 合法性 或不合法性 的交易就不能先行探討與謾罵。
"黃牛" 的目標指向依然模糊或重疊合法行為 (在引用網址中提到)
A. 販賣黃牛票不應一律被認定屬於詐欺行為。
B. 必須符合「非供自用而購買」並「轉售圖利」等條件才會構成本條的構成要件
什麼叫黃牛票?非供自用而購買與轉售圖利可能構成違法條件?
純粹的抬高價格轉售,沒有詐欺、沒有壟斷或其他確切違反法律的行為,
僅自由市場、提供需問題。
承認非自用購買及轉售圖利,成不成立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參考網址。
是不是按上表述,法律應該合理合情幫黃牛合法化,
並試用稅務法約束黃牛,以解決所有問題。
黃牛即是行業別分類名詞、
也有了行業行為是動詞、
更確定了行業屬性參照是形容詞;
黃牛有了指向性目標, 黃牛可合法化交易;
黃牛可以是投資,可以是貿易,也可以是仲介。
最後提醒黃牛,超過營業額,記得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