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在東森購物買飛利浦燈泡,網頁寫由原廠保固,燈泡包裝的紙盒也標示保固五年,兩週前燈泡壞了,與東森連絡後,叫我直接聯絡原廠,依原廠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後,原廠答覆原廠只有兩年保固,要我直接找經銷商!之後就進入三方的協商,到現在都沒有結論!我的猜想是,當初這個商品可能是促銷清庫存,所以原廠不提供完全保固,只是平台還是引用了原廠的圖片,燈泡不貴,就不值得繼續追下去!只是很好奇,如果買的是高單價商品,不得不追根究底像這樣銷售平台引用了原廠的圖片,那保固責任應該要找誰?
原廠保固2年,要去看數位及紙本宣傳物,產品標示等等。一切可供佐證之廣告。平台宣傳,若提供5年保固則是經銷商平台提供的服務。同樣是看,數位或紙本等等一切宣傳以及產品標示。這是民事糾紛,消費者舉證及求償代價實務上是否值得消費者進行求償?沒有舉證跟釐清保固年限,是各說各話。以下節錄,三年前若是在2021年3月前可能是舊版本,但是仍需查證,目前不知。英文版規定,採2年或8千小時任一先到。看過飛利浦8~9W LED燈泡目前約25Khr 2.5萬小時的標示,大部分燈泡使用是不在燈罩內,開放環境,所以8千小時看似合理。但是如果三年前的標示與保固,則看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