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今年被詐騙.目前只抓到提供帳戶的詐欺犯.案件檢察署起訴終結移交法院審理.8月中法院要開庭.詐欺犯只有在初期傳兩封簡訊.大概內容就是要撤告才要還錢.後來就沒消息了.天大地大不要臉最大.我花了好多時間在網站上看貼文或影片.甚麼凍結資產.扣薪水.我認為根本就是在保護債務人.曠日廢時而且還可能脫產.假如我到對方的親戚或朋友同事的臉書上留言.XXX是詐欺犯並附上裁決書案件X股X字第XXXX號或是地檢署的起訴書貼到對方親友的臉書上.這會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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