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你叫 wrote:好奇問一下懂法律的人...(恕刪) 我也很好奇看看那個律師的說明用詞我記得我所看過的律師, 法律影片, 律師, 沒錯, 因為職業原因, 被委託對外發聲, 對內的當事人, 需要全盤托出, 實話實說, 律師才能夠協助打官司看看能不能全身而退, 或者是認罪協商, 這才是律師該做的不是嗎?如果大牙所述屬實那這律師......搖搖頭, 可不可以把他的名字貼到律師公會上, 性平專區, 讓大家公開議論一下呢?
cckm wrote:律師本身不論對錯,就...(恕刪) 同意可是律師在知道實情後, 別跟我說律師不知道真實狀況, 如果不知道, 這官司打不了.維護當事人的立場, 跟維護犯罪人的立場, 要怎麼區分如果是維護犯罪人, 那能不能PO給大家知道?幫助維護當事人, 是可以做認罪協商的處理, 不一定要恐嚇另一方, 對吧!
tony333324 wrote:維護當事人的立場, 跟維護犯罪人的立場, 要怎麼區分 要不辭職(但要守口如瓶),不然就是繼續做維護當事人的工作.嚴格來說,律師的角色不是正義,他就只是一個法律顧問.幫助維護當事人, 是可以做認罪協商的處理, 不一定要恐嚇另一方, 對吧! 那封律師函也就是中規中矩的聲明,談不上「恐嚇」二字.不管當事人有沒有罪,不大干律師的事........
cckm wrote:要不辭職(但要守口如...(恕刪) 周宜霈女士之指控毫無根據 、全屬虛偽不實。當事人行事坦蕩,如有行為缺失絕對願意積極面對, 但若有不實指控,無端耗費社會大眾視聽及媒體資源,實為不妥。本律師將依當事人委託,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元2023 聲明人 王健安律這是新聞稿2種狀況1. 黑人確實性侵未遂, 如大牙所述, 律師知情, 那這段結尾的話就有很大的問題了2. 黑人對律師說謊.到底是黑人跟律師說實話, 還是黑人跟律師說謊話, 很快就會知道.我只想知道律師在明知道當事人是犯罪者的狀況下, 不勸他認罪協商, 反而浪費相關法律資源.....這算甚麼? 能不能PO出來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