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圖.... 再一個好天氣的假日 開車行經三峽大埔路170號時 被拍了一張民眾檢舉的照片被檢舉原因是行經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 不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想請問 大家有過相同被檢舉的經驗嗎? 這申訴成功機率大嗎?有點疑惑 又不是下雨 有濃霧 或者是夜晚看不清楚路段連在大白天視線正常的情況下也可以因為這樣被檢舉
這意思是要對向車能看到你不是讓你能看清楚路由其是山路及多彎路有反射鏡就可看到對向有車很常沒開頭燈即便是白天在這些路段就容易撞上了沒撞上也會嚇到所以請更正你的認知白天開頭燈是要讓對向車能看到你不是讓你能看清楚路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