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人作法弄死對方小孩
同時洗腦自己死去的小孩的冤魂 投胎到對方家裡 讓對方養一輩子報仇
(就像有人說小孩是出世來討債的)
先把小孩洗腦 投胎去對方做敗家子 反正以後花光對方家裡家產也不是花自己家的錢
反正明的暗的都試
"殺人不留痕跡就好"
動用一切勢力 把對方弄到家破人亡 找人設計 讓對方沉迷賭博 酒色 讓他們無法翻身
反正家人都死了 人生如果不為了家人報仇 活著做什麼?一起去死好了
報仇就是這輩子的人生最高目標 以此目標奮鬥
把對方家裡弄到破產 老公沉迷小三 老婆受不了刺激從高樓一躍而下 一命抵一命
然後台灣現在槍枝氾濫 去開個幾槍把對方打死
滴兩滴眼藥水 去對方靈堂哭幾聲 下跪道歉認錯 法官只判可教化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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