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上禮拜外出辦事.車停在路邊白線.結果車被撞!
對方是停在對面車位(公務車停車位)是直的.聲稱倒車踩錯煞車,重踩油門.
結果暴衝到對面路邊.撞擊我的車.當時我的車是熄火靜止情況,人在室內辦理事務!
那時警局剛好就在旁邊,警方拍照處理後,就進警局做筆錄.對象也承認他的疏失會賠償車損部份!
後來對方保險公司說我的車有違停的情形只賠7成.剩下3成由我自負!當時聽到很不合理,
怎麼是保險公司說我的車有違停,這是由警方來鑑定吧!更何況當時處理警員也未舉發這項目,
筆錄內容也沒說我有違規停車.我的車是停好好的莫名其妙被撞.為何還要我自負!有沒有搞錯!
保險員最後說要找肇事車主聯絡.
今早對方(肇事車主)來電,就表明說我的車有違停.一直講有的沒的!講到最後(應該是講不過我了)
就搬出說他有認識的律師(還說是他的親戚).要請他處理.我當下感覺是有點在威脅我.也回他,沒關係~我也有認識的阿.在談到最後都沒結論,我就說那在電話裡也講不清楚.要不要出來當面說明白!?結果覺得對方很沒誠意,一直說住的地方離事發地點很遠(外縣市)就是不願出面的意思啦!
想請教各位...要如何應付!?
1.我現在是想把這案件送到裁決所處理.後果大概是如何?我會自負3成費用嗎?
2.關於當時警方未舉發,筆錄內容沒寫我違規停車.警方會在事發後一個禮拜補開罰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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