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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誤診會被告,但是法官誤判卻沒關係?

從以前到現在醫療糾紛層出不窮,最近又有腸病毒疫情
雖然腸病毒初期要診斷並不易,但是醫生如果第一印象(impression)如果不是腸病毒
但是事後診斷是腸病毒,這時家屬就會說醫生誤診.
但是一直以來常常有很多離譜的判例,卻不見法官被告,
也沒有媒體採訪,狗仔隊會跑到醫院診所偷拍,鬧大一點的甚至有SNG轉撥
但是沒見過去法院鬧的有報導過,難道法學真的如此博大精深無法受公評
但醫學就可以?
是我思想錯誤嗎?大家怎麼想??
2008-06-27 19:24 發佈
的確是這樣
感覺現在醫生蠻可憐的
動不動就被告
之前聽說現在醫生都在法院(因為都被告)
現在律師都在醫院(因為都被砍)

反倒是一堆法院判例離譜得可以
卻只能繼續上訴
而離譜判決法官毫無責任....

kido715 wrote:
從以前到現在醫療糾紛...(恕刪)



你應該是在指 「舌吻五秒」卻被判無罪的新聞吧?


我個人也覺得是很誇張的判例,但以法官的立場去思考又有那麼一絲合理

這就是法律最矛盾的地方,總是有「灰色的地帶」


舉個例子來說,以上班來說 ;九點二十分過後算遲到 ,那麼試問九點二十分又零點零一秒算遲到嗎?

九點二十一分算遲到嗎 ? 如果都不算遲到的話,是否可以無限上綱到九點二十五分? 九點五十分?


我想表達的差不多是這個概念,我想有人會懂我想說的吧?


這些看似離譜的法官,其實聰明就在於 「明哲保身」,寧願承受輿論,也不願跨過灰色地帶判下不符律法所不符的罪責..


因為這樣子判,法官在技術上都是合理的

講求白字黑字的法律上是沒有人情道德的關係。
王維<終南別業> 中歲頗好道,晚家南山陲,興來每獨往,盛事空自知; 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偶然值林叟,談笑無還期。
台灣的法院已經讓人不知道怎麼說了
自己親戚因為跟人因為財務糾紛上法院
你們知道搞多久嗎??






我印象中已經20年
你們沒看錯真的市是20年
大大小小的判決已經N次了
對方還是可以一直提上訴
所以讓我們從不相信法院是公正的這句話
法律是人定的
所以一定會有缺點的
而且法官也是可以告的
哪一個法官身上
沒有背幾件案子的
只是法官被告時
頂多從自己的辦公室
走到法庭去開庭
不像我們還要特地
去法院開庭
自分で选んだ道だから 跪いても终点まで歩んで行かなきゃいけない!
在審判中,一切只能依法令及證據來判決;
所以與當事人所希望有所出入,法官也只能依證據及法律來判決。

除非法官刻意違背法律去判決,
就會有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枉法裁判罪的可能。

另外,據我的了解,
即使判決合法,如果其判決的見解被上級法院推翻的話,
在內部也會有被檢討、考核等不同的『處分』,
並不是法官都沒事…

依開板的醫生和法官的例子,
醫生如果過失誤診,很自然有民事和刑事上的責任,
因為他違法了。
但是法官如果違法裁判,也是有上述的枉法裁判罪及其他瀆職罪。

所以處罰的前提都是「違法」
爛草莓東施效顰野百合。
最厲害的醫生也不懂法律.也沒法界的同事

最遜的法官的法律知識也遠在一般人之上.朋友同學也都是法界的人



一個很懂法律的人就算犯法了應該也會知道如何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大家都是同辦公室的.誰知道那天風水輪流轉.你會想判自己同事刑嗎....
k691991 wrote:
你應該是在指 「舌吻...(恕刪)


這種時候只能高唱女人何苦為難女人了...!
明神宗朱翊鈞(1563)「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萬曆三大征:寧夏之役.朝鮮之.播洲之役
vaca02 wrote:
法律是人定的所以一定...(恕刪)


所以應該組織一支類似納粹衝鋒隊的專門擊殺法官的武裝部隊..這樣法官才會怕..不敢亂判!
明神宗朱翊鈞(1563)「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萬曆三大征:寧夏之役.朝鮮之.播洲之役
請問一下司法官有不適任的退場機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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