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看了國外的跨運,就想為了「少數的他們」,而去修法,這值得嗎??光是代孕、免術換證,就吵個沒完沒了代孕,就是用很便宜的價格,去買子宮、嬰兒養一養,然後不想養或是分手離婚,就退貨給孕母丶丟包給社會免術換證的後果,「真正女人」都要結伴一起上廁所,或是搶男廁。真正女人都不敢去公共場所,女性遇到危險的機率大增給醫療人員很大麻煩,輸錯血丶誤診率大增這些代價,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