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是否應修法讓人在死後,讓遺體與垃圾送一起燒掉?

考慮到現在的火化場數量不足,土葬空間更是不足,而且隨著時代的演替人們的工作越來越繁忙,願意花在喪禮上的金錢及時間也越來越少,或許政府應修法鼓勵人們在亡者死之後24小時之內將遺體送入垃圾焚化廠或垃圾掩埋場處理,和一般垃圾或廚餘一同焚燒或掩埋,並在完成後不再將遺骨或骨灰送回喪家手上,如此一來就會更加的環保,不用害怕多蓋火葬廠會造成空氣汙染或造成土地使用空間不足的問題,對喪家而言也可以省掉寶貴的金錢和寶貴的時間,這樣就可以避免金錢和時間花在沒有必要的喪葬事物上,這樣是否更好呢?
2023-03-02 14:0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垃圾 遺體
周遭的人一個一個被消失了要去哪裡找?

很好,我認同
你可以預立遺囑,當先驅當榜樣

不然就別嘴砲了
攪碎機攪一攪丟海裏不是更好,

又可餵魚!
hmzanny wrote:
考慮到現在的火化場數...(恕刪)

連醫療廢棄物都要另外分開處理,更別說遺體了。
Mark Leee wrote:
很好,我認同你可以預...(恕刪)

可惜現在的法律不允著麼做,
或許人們可以先透過聯署,呼籲政府先修法才好?
只要法律開放這麼做,我不排斥死後被當廚餘處理
mark0826

那也是只有你同意,我也不排斥看不順眼的鄰居通通拖去埋了啊

2023-03-02 14:44
White bear wrote:
連醫療廢棄物都要另外...(恕刪)

這樣的話,把人類屍體和死豬、死雞一同處理似乎也不錯?
CS_TANG

可以看得出,樓主與家人想處得"很融洽"!

2023-03-03 16:40
hmzanny wrote:
這樣就可以避免金錢和時間花在沒有必要的喪葬事物上


現在是要立法連怎麼死法都要規定就是了??

"隨著時代的演替人們的工作越來越繁忙,願意花在喪禮上的金錢及時間也越來越少"
你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裡嗎?
越開越多家的葬儀社禮儀公司,難道是開心酸做善事的?

我看乾脆立法規定
舉辦喪禮金額不准超過2萬
棺材跟骨灰罈不准超過3000
祭祀跟服儀不准超過5000
喪禮期間前後最晚3天要結束
否則依法開罰!
hmzanny wrote:
考慮到現在的火化場數...(恕刪)


我是想把自己喂鱷魚

因為它們會自動把我變成粉末
mark0826

吃完拉出來變一坨一坨的糞便而已,可以當肥料

2023-03-03 16:52
hmzanny wrote:
考慮到現在的火化場數量不足,土葬空間更是不足,而且隨著時代的演替人們的工作越來越繁忙,願意花在喪禮上的金錢及時間也越來越少,或許政府應修法鼓勵人們在亡者死之後24小時之內將遺體送入垃圾焚化廠或垃圾掩埋場處理,和一般垃圾或廚餘一同焚燒或掩埋,並在完成後不再將遺骨或骨灰送回喪家手上,如此一來就會更加的環保,不用害怕多蓋火葬廠會造成空氣汙染或造成土地使用空間不足的問題,對喪家而言也可以省掉寶貴的金錢和寶貴的時間,這樣就可以避免金錢和時間花在沒有必要的喪葬事物上,這樣是否更好呢?
把人當垃圾??...
mark0826

一個人死了,跟一隻狗死了,一隻牛死了,有不同嗎?對地球來說

2023-03-03 16:53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