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新聞有人路倒好幾個人車路過不敢停下關心
我也曾有家人昏倒鬧區沒人敢停下
最後是自己清醒爬起來
原因不外乎怕被誣賴
看了一下除非刻意栽贓
也不能告誣告
這種在自身無法碓認就直指救人的人為肇事者需告什麼?
我覺得這部份要加重刑責
以免大家都不敢停下關心或幫忙報警
街角的癡漢 wrote:
剛看到新聞有人路倒好...(恕刪)
難得漢哥正經的發文,
那我就認真回。
過年前看到一個阿伯騎腳踏車搖搖晃晃,
最後摔倒在路邊,手還因為擦傷而流血,
當時路邊也有人,
我剛好經過,所以就過去把阿伯扶起來,
旁邊店家也趕快拿出椅子給阿伯坐,
我就趕快打電話給119,
119的女接線員要我當中間人傳話,
基本上她就是要問阿伯有沒有發燒或咳嗽等等一些基本問題,
我幫忙轉達回覆之後,
女接線員問明事發地點之後,
說她會派救護車,
並請我在原地陪阿伯等救護車過來再離開,
我因為沒什麼事所以就在那邊等救護車過來,
救護車以及隨車的警察來了之後,
就詢問阿伯一些問題並幫阿伯清潔以及包紮傷口,
我看沒我的事了,
我就問警察說那我可以離開了嗎?
他說可以,
我就離開了。
其實現在路邊很多監視器,
路邊也有其他人,
不然自己也有行車紀錄器,
如果是走路的話,
要過去幫忙之前,也可以拿出手機全程錄影,
所以要被誣賴應該不容易,
畢竟有監視器跟其他路人等等都可以證明,
會去誣賴別人的畢竟是極少數,
而經過媒體渲染之後,
使得大部分人心生畏懼,
但是仔細想一想,
這種擔憂其實沒什麼根據,
以前路口監視器可能真的不多,
但是現在就算路口沒有監視器,
一些店面或住家也都會自行裝監視器,
如果被誣賴,應該也不難找到證據來證明自己清白,
所以大家還是應該要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
能力夠的話就幫幫別人吧,
因為或許哪一天,
自己也會成為那個需要被幫助的人,
對吧?
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那要救之前,先開手機等攝影設備,請旁人全程錄影,能找個人當人證 或 有監視器之處更好
倒下去的人,醒來之後,如果咬你是肇事者
你可以提醒他,剛剛發生的事都有全程錄影,並讓他過目
如果他看了之後,還堅持要咬你,你就提醒他,明知不是肇事者,而故意使人受到刑事懲戒,可能構成7年以下誣告罪
正常人聽到這個就會清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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