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控器反應很不靈敏,量了一下一顆完全沒電,一顆還有一點電,我拆了一顆全新的裝回去,用沒一個星期竟然漏液了,遙控器也被這些液體弄壞,跟電池廠商反應後說把電池混用是不行的,也不符合賠償的規定,請問廠商可以以混用拒絕保固嗎?以及為何兩顆電量不一樣的電池裝一起會漏液?
Brian 168 wrote:我以為這是常識當一顆...(恕刪) 我家有電池驗電器,當遙控器反應不靈敏時我取下電池量,一顆電量是1.3V多,一顆是1.1V多,在電量範圍裡我就把1.1V那顆丟回收,1.3V那顆我就搭新的電池繼續用
Liner wrote:我家有電池驗電器,當...(恕刪) 那要麻煩你找提供驗電器廠商求償他們提供電池保證可用範圍遙控器使用的電池漏液造成損壞漏液是不是電池廠商製造責任, 可以深究但是目前看來電池廠商沒有任何保證(查過乾電池包裝上皆有標示勿混用警語)
如果電池上面已經有寫不能混用,那確實可以不用保固,廠商已經盡了告知的義務google搜尋電池混用,應該就有相關資訊了電池要裝兩顆以上的電器最好選擇同廠牌、同規格、同批號(同一批生產的)這樣電池的放電曲線以及物理化學性質才會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