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查自己是否有未繳的交通罰鍰
不查還好,一查...發現自己怎突然多了兩筆不知名的罰鍰
而且都早已過了應到案日:
QT***31 C07241xxx 961017 37500 全額 顯示明細 汽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0.4-0.55)
RA***12 C07228xxx 960519 1800 全額 顯示明細 不依標誌 標線號誌指示
可是我明明沒有在這兩個時間點違規
且這兩台車號,光看開頭就不是我的車,更別說車主是誰
真的是很火大,難到現在交警在取遞違規,都不用看證件嗎,還是只要違規人報身分證/駕照 號碼就可開單
我該怎麼處理啊?
去監理所申訴嗎? 可剛剛查了yahoo知識,聽說申訴有99.5%都會失敗.....

該如何舉證,申訴書該怎寫,才比較容易成功?
我該去警察局備案嗎?警察局會受理嗎?
如果是我違規我繳我沒話說,但我真的不想白白繳這兩筆非因我造成的罰鍰......
有高人大大可以指點一下嗎....
也提醒各位大大,沒事也上去查查,免得像小弟一樣, 被莫名奇妙的罰都不曉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