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日期是在6月19日,不過事情已經過了幾天為何我又重提這件事 ?
而是因為有後續發展,所以我才又提起這件事來。
不知道是現在公家機關國小老師太閒了 ? 還是真的領國家的錢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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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為我做補充,有的人在回文中提到我沒有仔細說明國小放學時刻
認為我遲到接學生,在此我先做個簡略說明。
補習班離最近的XX國小走路僅需3分鐘,該校1點整下課。
所以以正常推理來論,12:50從補習班大門踏出去關上門來計算,
還非常足夠綽綽有餘。
再來納豆事件,我要強調的重點是
1.納豆只是檢查書包為何這樣的舉動違反學校規定?
2.納豆並非進去教室拿取書包。
3.納豆就讀小學並無規定東西遺漏不準再進教室拿。
在文章中我引述到「可恥」兩字,看文的你是否明了我引述的字眼是指那段的重點 ?
而我無法理解的是為何我請納豆檢查書包舉動卻是違反該校規定?
難道放學後就不能檢查書包嗎?假設今天納豆回教室拿作業,我也必定陪同他去拿。
或是由該校教師陪同拿取,當然這習慣是很不好的。
但若是今天作業未完成,挨罵的卻不是學校老師,而是我們安親班職員。
希望看文者能夠先看懂我的文章、用意,再來批評我。
* 有錯字部份我不否認,若有任何錯字,我也很謝謝大家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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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引述於我的網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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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普通的補教業者老師,我真的覺得我們的教育徹底的失敗+失敗 !
記得我剛踏入這間補習班時,常常要去隔壁的XX國小接學生,那時都準時
從補習班12:50出發。因為他們都是在學校吃完午餐後才放學,有時候去還必需先等
一下,這是很必然的嗎 。 有時候去他們卻已經放學了,所以得敢快在那兒點名,
剛去幾次時有熟悉的老同事帶我去帶學生。爾後就由我本人親自去帶了。
記得有一次去帶學生,因為晚了幾分鐘,反而遭受到XX國小老師的白眼,她很不屑的告
訴我 : 「你們安親班的能不能準時來接阿 ? 你們這樣都影響到我們關門的時間,也害我們
不能提早下班 ! 」當下我只感到很不好意思,向他們點了點頭表達我的歉意。
但我心中質疑的是怪了 ? 難道現在的國小老師都這麼好命 ? 上班上一半就好的了 ?
但我也不想去理會那麼多,只是照著他們要求提前去接就是。
接下來我要闡述的是荒謬的教育政策,我從來沒有看過、見識過這樣的教育方針。
今天是柑園及育德期末考,所以兩邊國小都讀半天,而我今天被分配到某山X國小去接
學生,因為剛好也是我班上的,所以順便在那兒等了一會兒。
等到路隊出來,其它學生也陸續到齊時,我卻不見大牛(化名)人影,詢問之下才知道他剛剛去
教室拿考卷了。在低年級這個環節中有很多小孩最常犯的毛病就是忘東忘西。
等到大牛來了,我又再度叫他檢查書包是否有東西遺漏的 ? 這時候一旁的納豆(化名)也立刻跟我說
:「那我也要檢查我的書包。」此話才一說完,納豆(化名)立刻被一旁看守的老師叫了過去。
那位女老師很不悅的告訴納豆(化名) : 「我剛剛叫你你為什麼不過來 ? 」
在場的我只覺得很錯愕完全搞不懂是怎麼一回事 ? 心中只認定她憑什麼要納豆(化名)在那兒
罰站五分鐘 ? 我當下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客氣的詢問那位女老師 : 「老師,不好意思 !
我們安親班的學生不知道犯了什麼錯 ? 不知道那兒冒犯了 ? 剛剛我請他檢查書包。」
結果那位女老師很不悅的回答我 : 「因為他違反我們這邊的規定 。」
我 : 請問是什麼規定 ?
女老師 : 我剛剛就已經警告過他了,只是我沒叫他出來罰站是因為我尊重妳。
我 : 那是否可以讓他先檢查書包是否有東西遺漏掉 ?
女老師 : 他應該在放學前就檢查好書包,即使有遺漏之物也不準再回教室拿。
我 : 請問為何不可以回去教室拿 ?
女老師 : 這是規定 。
我 : 好...那是否可以讓他先檢查書包 ?
女老師 : 等他罰站站完我自然會讓他回去檢查書包。
我當下只認為這位女老師很莫名奇妙完全不懂我的意思,我也不管是否丟臉不丟臉,
我只認為應該爭取正當的 ! 絕對並不是因為我挺納豆(化名),而是我認為既然要處罰,
至少讓他檢查自己東西是否有遺漏的,檢查完再怎樣處罰也不為過。更何況是放學時間。
在我和這位女老師幾句爭執下後,這位女老師才不願的讓納豆(化名)站2分鐘,但根據我初步估計
卻不只是2分鐘之久。
身為一位正職有證照的教育者,居然是用這種規定來要求學生,我覺得很可恥,
憑什麼有這樣的規定 ? 東西漏拿了還不準回教室拿 ?
原來這就是我們台灣所謂的教育 ? 怪不得永遠比不上別的國家,永遠敗在別人
落後一步 !
從以下大家的回文看來,大家似乎不明白這件事情的原理
,第一次去接的國小路隊是13:00點整下課,因為補習班附近的國小都會在學校用完午餐
才放學,至於第二次去接的車隊學生,同樣也是1點整下課,不過要接學生
我們安親班的老師一定會提前下課10分鐘去,在那兒等待學生下課,依造學校規定能進入校園
時再進入學校,至於大家有提到的每所有每所學校的規矩,這我不可否認的確是如此,
不過該校1點下課後,仍然還是有學生在教室上課後輔導課,但我今天所針對的只是我文中
提到的第二所學校。並非意指其他學校有如此問題。而我想大家一定都會有忘記的時候,
大人都會忘記了,何況是小朋友呢 ? 每一種行業其實都有每一種行業的辛苦存在,
小朋友若在學校出了事,當然一定是學校負責。但是也有一種情況是學校會將責任推給
安親班。事實上我們就遇過如此狀況。至於文中有人提到說學校教職員老師也要等到學生
下課回家才能夠吃午餐,或許有些學校是如此,但是我文中所要闡述的第一所國小是學校老師
與學生一起共進午餐,也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營養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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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老師一詞的用語,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這是價值觀問題。
其中一位回文者說的話我不覺得有誤,現在的安親老師的確都是大學或是大專生畢業。
而學校的教職員老師當然只要去補修個教育學分考上證照即可,但是這些可能都如大家所想的簡單
而實際上如何 ? 我無法判定。
我講一個現實的觀點吧 ! 每當學生要月考時,家長會把所有的壞全部歸究在安親班責任上,
因為家長繳學費就是希望小孩能夠學習好,並不是拿一張爛爛的成績回家,雖然我並不是一位
專業的教職,但我想用心、用愛、認真關心孩子們的老師,都是一位好老師。職業不分貴賤,
對於學校的教職員老師們,我也可以肯定他們,但我發文的主要目地是傳達這件事情以及
該名學生家長的看法而已。若有錯字,也望請指教。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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